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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急救医学会学术会议的组织及管理办法

河北省急救医学会学术会议是指我会或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为了加强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

省内学术会议统一由省急救医学会学术会务部管理。学术会议按性质分为一类会议和二类会议。

1、一类学术会议:凡属于换届改选年会及新成立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学术会议;结合卫生工作重点多学科联合召开的学术会议;与卫计委联合召开的中青年学术会议及受委托召开的全国或跨省学术会议(以下简称一类会)会议的计划由省学会学术会务部提出,也可由专业委员会提出,均由省学会学术会务部直接负责组织。

2、二类学术会议:一般性学术会议,如专题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以下简称二类会),一般由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二类会议的计划经专业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后,报送省学会学术会务部。学组召开学术会议应通过所属专业委员会同意,归专业委员会管理。

3、各专业委员会于每年十月底前将第二年学术活动计划上报省学会,由学术会务部统一汇总后,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

4、学术会议的工作人员数量要少而精,一般为代表总数的6-8%。

5、各类学术会议结束半个月内,应将会议日程、总结、纪要、建议、论文汇编、代表名册及财务收支报表等会议资料送交省学会学术会务部归档保存。

二、关于提高学术会议质量

1、学术会议应从实际出发,讲求效益,保证学术质量和效果,不开无准备和重复的学术会议。选题要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经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确定。选题要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防病治病工作的重点和需要。坚持当前与长远,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应用,治疗与预防相结合。注意发展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相关学科间的横向联系,还要考虑选题的计划性和连续性。

2、由学会负责人组织筹备组,筹备组组长全面负责筹备工作。筹备组工作包括:确定会议内容、时间、地点、日程安排、名额分配、起草有关文件、论文征集、审稿、论文汇编及经费预算等。

3、为开好会议,提倡开短会,会期一般2~3天(培训班除外)。简化开幕、闭幕程序,开会前扼要说明会议目的,会议结束时要进行会议总结。

4、学术会议提倡不同学术观点进行平等自由争论。学术会议应采取交流和讨论相结合,专题报告和座谈相结合,以及壁报、现场操作演示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现代化声像设备。根据论文质量和会议规模可同时举办学术展览和产品展示等活动。

5、要注意从学术会议中发现具有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优秀论文,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6、学术会议总结应着重反映学科进展,学术争鸣情况,新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及优秀论文评选结果,推荐优秀人才以及重要建议等。

三、关于学术会议经费管理

1、会议的经费管理由省学会负责。

2、会议承办单位应在会前做出详细经费预算,会议结束后将决算报省学会审核备案。

3、经费来源:要坚持“以会养会”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集学术活动经费。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议费。会员和非会员的会议费标准应有所区别,差额不低于20%。

4、经费开支范围:①审稿会及会议筹备费用;②代表伙食补助费;③场租费、设备租赁费;④办公费(市内交通、文具、文件打印、通讯费等);⑤有关人员劳务报酬(包括专家讲课费);⑥论文汇编印刷费;⑦其他。

5、经费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保证会议质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开支应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和省学会有关规定。

6、论文证书发给会议交流论文第一作者,每篇文章一份。继续教育学分卡发给听会(课)代表。论文证书和学分卡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乱发放。

7、经费节余和管理费的提取

省学会和专业委员会以及省学会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省学会原则上一次性提取收入20%管理费。

8、学术会议经费收支情况,应公开帐目,增加透明度。省学会进行监督、检查。

9、专业委员会的经费统一由省学会财务室专项管理。

 

2010年10月2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