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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使用制度

一、为规范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河北省急救医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学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办理年检和变更事宜。

四、凡使用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详见表一)。办公室审核申请表后提供所需证件并对申请表存档,保证其使用的严肃性与安全性。

五、凡使用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学会提出申请。需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加盖公章或签名,保证其使用的唯一性。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复印、擅自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时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公序良俗,禁止超越申请范围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与不良后果,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申请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原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妥善保管证件,如遗失证件,补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承担,对因丢失所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与不良后果,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证件原件借用原则上当天借用当天归还,特殊情况不能当天归还的必须在申请表填写的借用期限内归还。周五借用的必须当天归还。

表一:

河北省急救医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使用申请表

                                   编号:

申请使用单位


证件类型

法人证书原件 正本( )

副本( )

使用事由


借用及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证件归还情况

(学会填写)

归还日期:

是否完好:

注:证件使用不得超越使用事由范围,如超越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与不良后果,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